发布时间:2025-03-10 17:35:10    次浏览
苏小编|大家都说,罚得好!10月,继限购新政之后,苏州信贷新政随之推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套贷款还清首付 不低于50%。首套贷款未结清二套房首付 不低于80%。严厉的新政下,近日,苏州各大银行纷纷全面收紧住房贷款,严格执行。然而在信贷新政实施的近20天里,苏州依然有银行违规操作,?据北京商报网,江苏银监局最新公示信息显示,苏州银监分局日前对民生银行苏州分行作出30万元的罚款处罚,理由:该行未发现本行消费贷款被借款人挪用于支付首付款。 首付不够,首付贷凑?违规!罚!在楼市新政及信贷新政相继发布后,各地政府部门严打各类违规利用金融工具哄抬房价的行为。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类机构严禁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而民生银行此次就因为“首付贷”被开罚单!其实,今年监管层已经开展了多轮对首付贷乱象的整肃,不少银行都吃到了罚单。今年9月,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就因“没有发现购房人首付款来源于开发商,导致实际首付款比例不足”,被银监局罚款了25万元。今年4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被罚40万元,具体案由是“循环额度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被挪用做个人住房按揭首付”。银监会动真格!严查违规资金入楼市对于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违规经营被监管部门查处罚款一事,不少市民都拍手表示欢迎。“今年以来,不少城市房价出现较快增长,与一些违规发送的信贷资金进入楼市有一定联系。”市民吴先生说,像苏州民生银行这样,把钱贷出去,而这些钱怎么用,他们又没有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导致这些钱违规进入楼市,确实不负责任。 市民顾女士则表示,监管部门对民生银行的查处应该说是非常及时,建议还要对银行业加大监管查处的力度,看看还有没有更多的资金违规进入了楼市。 据了解,今年10月,在楼市调控政策部署下,银监会近期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制要求和调控政策;审慎开展与房地产中介和房企相关的业务;规范各类贷款业务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的被查处可能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这方面的监管检查力度会更大。”上述银行业内人士表示。 插播重磅!苏州楼市调控“限贷”细则正式落地 ↓↓↓昨天(10月27日),一份“苏州市银行业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会议纪要”传出,“限贷”细则正式落地! 原文如下:苏州市银行业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会议纪要(2016 年10 月 9 日、26 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 号)精神,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分别于 10 月 9 日、26 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有关落实情况进行了讨论。现将有关内容纪要如下:一、做好文件精神传导请各成员单位将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 号)在所辖分支机构和相关业务人员的传导和学习掌握,确保全体业务人员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文件政策各项精神和要求。同时,将严格按照苏府[2016]150号文件要求和自律机制相关决议规范合规的开展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调控新政执行标准(一)家庭名下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及材料要求据悉,目前苏州市住建部门正在升级全市联网查询系统。在系统升级投产前,如要求客户提供苏州全市范围内有房无房证明,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各参会单位一致同意,从方便客户角度出发,在系统升级投产前的过渡期内,在限购区域(市区、吴江、昆山、太仓)购买商品住房的:如客户户籍属于苏州大市区域内,必须要提交户籍所在地、购房所在区域的有房证明/无房证明(如显示有房,须提供有房套数证明),并出具家庭具拥有房屋套数的承诺书。如客户户籍非苏州大市区域内,则要求提供购房所在区域有房证明/无房证明(如显示有房,须提供有房套数证明),及其家庭拥有房屋套数的承诺书。借款人家庭认定标准为夫妻(含未成年子女),各行应根据上述材料及借款人家庭其他材料综合判别借款人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并严格执行相应适用的住房贷款政策。(二)一手住房的新政执行时间节点和认定标准1、会议一致同意,在 10 月 4 日之前签订网签合同的,可执行原政策。2、针对政府文件中“10 月 4 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除外”的问题,如继续执行原政策,则必须能够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开发商必须已获得预售许可证、客户签订认购协议时间及支付部分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等)时间必须在 10 月 4 日之前;(2)已支付部分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等)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开发商公司账户;(3)付款方必须是购房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三)公积金组合贷款执行要求会议一致同意,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执行标准与住房贷款政策保持一致。三、关于房贷结清证明造假问题会议认为,针对近期各行普遍反映客户提交房贷结清证明造假的问题,为规范操作杜绝造假,保护银行权益,对客户提交的非本行房贷提前结清证明,各贷款受理行必须在放款前再次审核征信报告,确保征信报告中贷款记录显示已结清方可放款。四、关于二手房贷政策问题鉴于住建部门已经明确“10 月 4 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除外”中的预售房源包括二手存量住房,为保持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会议一致认为,各行可在住建部门审核的基础上,根据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本行信贷政策。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自律机制2016年10月27日部分内容来源:姑苏晚报、腾讯新闻